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洪泽、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牵头拟订数据、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优化相关指标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三)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
(四)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五)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六)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协调政务资源数据归集、共享,扎口区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七)组织拟订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八)在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等相关职责中,履行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
(十一)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点科技攻关。
(十二)协同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营商环境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督查问责。
(十四)牵头负责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全区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总体要求,研究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组织开展机关服务企业工作,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十六)搭建政企互动平台,推动部门转职能、转服务、转作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十七)负责区级部门划入的市场准入、建设工程、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 管理,统筹协调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2.区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洪泽建设,协调和指导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营、 管理,以及政务信息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订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方面的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会同区数据局做好与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沟通争取工作,向区数据局及时反馈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要求;会同区数据局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工程项目列入省市区重大项目等工作。2.区数据局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迎接营商环境评价,牵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数字产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数字化融合发展,牵头统筹规划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据要素优质供给、高效流通、安全发展,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文稿、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新闻宣传、档案、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行政后勤、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群团等工作。
(二)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科。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负责公共数据调查归集,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承担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数字生活智能化。
(三)数字政府与数字科技科(规划协调科、安全监管科)。组织拟订数字洪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研究数据领域重大趋势和重大问题。承担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及运维经费的相关审核工作。承担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统一建设和管理区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推动机关内部事务线上集成化办理;推动部门信息系统整合,负责“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等应用支撑体系建设。牵头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配合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策法规和监督评估科)。负责研究拟定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建议;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负责行政许可等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负责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参与“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有关管理制度和指标标准规范;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相关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的评估督导。
(五)政务服务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承担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统筹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组织协调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一件事一次办”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组织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指导区级政务服务场所日常管理;管理区级政务服务热线和政行风热线。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等工作。
(六)营商环境评价指导科。根据全区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总体要求,研究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牵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负责协调、督促区直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署,迎接上级营商环境评价,运用评价和考核结果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指导园区、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教育培训。
(七)营商环境督查科(企业服务科)。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跟踪督促园区、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处理涉企诉求;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营商环境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督查问责。牵头组织开展机关服务企业工作,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搭建政企互动平台,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负责对机关服务企业情况进行督促、分析、研判。
(八)经济审批科。负责区级市场监管、发改、工信等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业务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核查和验收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九)建设审批科。负责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资规分局,区住建、城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业务相关的审批事项现场勘察工作;负责与业务事项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十)社会事务审批科。负责区级卫健、人社、民政、文旅、教体等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负责组织业务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核查和验收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韩强业
联系电话:0517-87280316
办公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9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春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秋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